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文件
鲁大党发2017年35号
关于印发《鲁东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
现将《鲁东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鲁东大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推进学校各项重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鲁大党发也2015页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要任务
党政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由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重大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工作。党政联席会不研究决策尚未启动或确定的工作内容。
二、会议组织
(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政领导、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主任参加,须有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会议内容,党委书记或校长可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提出,或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报请党委书记、校长确定。
(四)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会议进行汇报,主要汇报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提报会议讨论研究。
(五)汇报部门提前2天向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
三、会议落实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督办科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会后视情况将有关决策事项列入《学校重点工作督办计划》,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跟踪推进会议决策事项的有效落实。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鲁东大学党政联席会制度》(鲁大党发也2008页35号)同时废止。
中共鲁东大学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0月27日印发